1.学员的考核成绩档案分为考试成绩积分表和品行记录单;
2.教学管理部负责填写“考试成绩积分表”;
3.学生管理部负责填写“品行记录单”;
4.质量管理部在每学年结束时,复核一次每个学员的考试成绩积分表和品行记录单,确认签字后进入学员的“学员考核成绩档案”,毕业时公开学员的考核成绩,自动排名并产生奖励基金获得者,同时进入学员的"学员档案";
5.学员的考核成绩应该是公开透明,学员在一个学年结束时有权查询其考核成绩;
6.考试成绩的积分办法(详见附件 4-1 “考试成绩积分表”)
1)各模块考试一次性通过的,积分基数为 8 ,超过 80 分基数加 1 、超过 90 分基数加 2 ;第二次通过的,积分基数为 6 ,超过 80 分基数加 1 、超过 90 分基数加 2 ;第三次通过的,积分基数为 5 ,超过 80 分基数加 1 、超过 90 分基数加 2 ,以此类推。
2)考试成绩的总积分,就是各模块考试的积分总和。考试成绩总积分的 70% 计入“考核成绩”
7.品行的记录办法(详见附件 4-2 “品行记录单”)品行的基础分为 100 ,违纪基础分为 80 、民主评议满分为 20 :
__1) 严重违纪(打架主要责任、考试作弊、旷课或不上早操、其它严重违纪行为)
违纪一次扣罚 5 分
2)一般违纪(打架次要责任、私拿公共物品或他人物品、私自爬山、迟到或早退超过 30 分钟、在校外过夜、上课打电话或接听电话、私自下山、其它一般违纪行为)
违纪一次扣罚 3 分
3)差错(迟到或早退 5 分钟以上、损坏公物、上课打磕睡、影响他人学习或休息、不讲公共卫生、违犯用水/电规定、其它差错行为)
差错一次扣罚 1 分
__4)民主评议(满分 20 分) |